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二十四个税收宣传月,为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拟举办“税收·发展·民生”摄影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会区委宣传部、新会区国家税务局
承办单位:新会区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清纯摄影楼
二、征稿范围及要求
作品要求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税收主题,展现近年来新会国税在组织收入、依法行政、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和精神风貌等方面发生的巨大提升;展现新会国税转变职能,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展现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新会城乡建设发展为新面貌以及发展惠及民生等内容。要求作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惠及民生的精彩瞬间。
三、大赛细则
1、参赛作品需拍摄于2012年1月1日之后,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要贴近主题,提倡新意。
2、投稿数量不限,照片规格一律为5R或5D,组照4—6张按一幅计算(须用透明胶带依顺序在背面连接)。作品不得装裱。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1、 3、作者送参赛照片时须同时提交(精度TIFF格式不少于30兆或JPG格式须在4兆以上)电子文件,需用光盘刻录。如不交电子文件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4、所有收藏、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本次摄影大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允许同一场景分多幅拍摄后不改变任何元素方式拼接图片)。
7、参赛作品背面要写清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8、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四、参赛时间:
截稿时间:2015年3月31日
展览地点:新会林缉光艺术博物馆。
五、参赛对象
户籍不限。
六、投稿地址及联系电话
新会区人民路16号百佳数码冲印,邮政编码:529100,联系电话:6134688
七、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各2000元,奖杯;
银奖3名 奖金各1000元,奖杯;
铜奖5名 奖金各500元,奖杯;
优秀奖60名 奖金各100元,获奖证书;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均可作为参加新会区摄影协会入会积分及评选年度“摄影十杰”积分。
八、大赛评选方法
本次比赛评选由主办单位邀请市(区)内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稿件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原稿。大赛谢绝曾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比赛获奖作品参赛。
2、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在正面留有信息,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装饰。
新会区摄影协会
二O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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