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江门市农业博览会
“辉煌的江门农业”摄影大赛通知
近年来,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林、牧、渔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展示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的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科技农业的主要成果、成效和亮点。特组织举办第四届江门市农业博览会“辉煌的江门农业”摄影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第四届江门市农业博览会组委会
2、主办单位:江门市农业局、江门市水务局、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江门市气象局、江门市供销社、江门日报社
3、承办单位:江门市摄影艺术家协会
二、拍摄内容
1、农业种植业及农产品加工的主要成果、成效和亮点;
2、畜牧养殖业及畜产品、饲料加工的主要成果、成效和亮点;
3、林业及林产品加工的主要成果、成效和亮点;
4、水产养殖业、海洋捕捞及水产品加工的主要成果、成效和亮点;
5、水务方面的主要成果、成效和亮点;
6、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机械化建设、外向型农业的主要成效和亮点;
7、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风采;
8、绿色食品和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荟萃;
9、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摄影题材。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1本。
2、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各1本。
3、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 证书各1本。
4、优秀奖84名,奖金各200元, 证书各1本。
一、二、三等奖不能够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其他奖项作品获优秀奖。
四、征稿时间
2014年9月18日——2014年10月31日(光盘邮寄以邮戳为准)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组照每组限4——8幅)均可,组照按1幅计算。
2、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作品必须于2012年之后拍摄,取材于江门五邑地区境内拍摄。
3、参展作品客观真实,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PS技术处理,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投稿。(接片要在参展作品中注明,而且不能添加天空、云彩、雨、雾等)。
4、参展作品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内容。
5、参展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展作者承担。
6、本次影展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光盘)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投稿方式
1、邮箱投稿:3059603012@qq.com。标题注明:“辉煌的江门农业”摄影大赛。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投稿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5号江门日报社经营大楼五楼。联系人:梁美华13267652773。邮政编码:529000。标题注明:“辉煌的江门农业”摄影大赛。
3、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同时用word文档提供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内容。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4、投稿作品JPG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M,TIF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30M。
七、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可用作展览、复制、出版画册、刻录光盘等,作者不得异议,不再另付稿酬。
八、组委办将于10月18、19日组织集中拍摄龙头企业等,请有意参加集中拍摄的参赛者,于10月10日前报名参加。联系人:梁美华13267652773。
第四届江门市农业博览会组委会
(代章)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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